2023年广州常规积分制入户指标为1万5千,比去年增加了2000个。入户申请系统将于2023年10月8日9时至11月8日17时开放。
指标总量
2023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总数:15000个。
申请条件
按照《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》,申请入户广州市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- 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
- 年龄45周岁以下
- 持广州市办理有效《广东省居住证》
- 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
- 按照《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》计算总积分满150分
- 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
积分制入户排名规则
积分制入户申请人的排名按照《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》中基础指标(合法稳定住所、合法稳定就业和年龄)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,分值相同时,按照在广州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长排名;如再相同,按照在广州市连续办理《广东省居住证》的时长排名。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,作并列排名处理。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。
申请说明
申请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:00至2023年11月8日17:00前。需要申请2023年度积分制入户的来穗人员,请于2023年11月8日17:00前,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-积分制入户 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。
申请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至2023年9月30日。
部分积分指标申请材料有效时间重要说明:
- 创新能力(发明专利):2018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
- 社会服务和公益:2018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
- 纳税: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
对已获得核定积分,但申请材料时间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申请人,请先进行积分调整并获得核定积分后,再进行入户申请。
申请地点:各镇(街)均设有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。申请人可到各镇(街)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材料核验。
网上申请材料
- 身份证
- 户口簿
如有随迁人员,同时上传以下材料:
- 随迁配偶须提供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结婚证
- 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
随迁人员说明
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,准予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迁入广州市户籍。未成年子女,指年龄不满18周岁子女。
落户说明
落户地址应按照以下顺序选择填报:
- 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
- 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,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
- 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,可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(非必选)
- 无法通过上述(一)(二)项办理入户,也不选择第(三)项办理入户的人员,可在办理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